民国时代的重庆开云kaiyun,娼妓盛行。 那时,娼妓分为公娼和私娼。所谓公娼,便是在警备司令部登记过的娼妓,那时称为乐女。她们需要每月向警备司令部交钱5元,领取许可证、臂章,之后就很少有警员找她们贫苦。私娼莫得交钱登记,各处皆有,不易处理。 《四川月报》1932年第三期,有著述称:“重庆……公娼约2100余,私娼不知其数。”两年后的《四川月报》又统计,称“在重庆警备司令部登记的乐女有5613东谈主”。是以,那时代的重庆,公娼多,私娼更多。 到了30年代初,重庆开了一家相配出名的日本“青楼”。...